什么是光源?為照明提供光線的發光體稱為光源,光源包括自然光源和人工光源兩大類,太陽就是最重要的自然光源,而人造光的種類有很多,例如燭光。本文對光源的定義及光源的一些特性參數做了介紹,對此感興趣的朋友不妨了解一下!
光源怎么理解?
所謂光源,就是一切能產生光輻射的輻射源,無論是天然的,還是人造的。天然光源是自然界中存在的,如太陽等。人造光源是人為將各種形式的能量(熱能、電能、化學能)轉化為光輻射能的器件,其中利用電能產生光輻射的器件稱為電光源。
光源的種類很多,大類可分為自然光源和人造光源兩類,太陽就是最重要的自然光源。人造光源又分為很多種類,大體可分為相干光源、非相干光源和低相干光源三類,而激光器則是最重要的人造相干光源。
光源的特性參數:
1.發光強度
簡稱光強。國際單位為坎德拉,符號:cd。
與通常測量輻射強度或測量能量強度的單位相比較,發光強度的定義考慮了人的視覺因素和光學特點,是在人的視覺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2.光通量
國際單位制中規定,光通量的符號是Φ,單位為流明(lm)。但與輻射功能不同,光通量體現的是人眼感受到的功率。對大量具有正常視力的觀察者所做的實驗表明,在較明亮環境中人的視覺對波長為555.0mm左右的綠色光最敏憾,這種人眼對各波長光譜敏感程度不同的性質可以由明視覺相對視敏函數V(λ)表示。光通量就是用來表示輻射功率經過人眼的視見函數影響后的光譜輻射功率大小的物理量。
3.光照度
單位面積所接收到的光通量。國際單位制單位是勒克斯(lx=lux)。通常所說的景物如桌面夠不夠亮,就是指照度。居家的一般照度建議在100-300lx之間。
4.光色與色溫
光色是光的顏色,通常用“色溫”來描述。光色決定著光的冷暖可以引起許多感情色彩上的聯想,它對于構圖的影調也起著決定的作用。下圖是不同光源的色溫。
在實際工作中,色溫是用色溫計來測量的。
5.顯色性
光源對物體顏色呈現的程度稱為顯色性,即光源表現顏色的能力,也就是顏色的逼真程度。光源的光譜分布決定光源的顯色性,光源的顯色性影響人眼觀察物體的顏色,顯色性高的光源對顏色的再現較好,我們所看到的顏色也就較接近自然原色,顯色性低的光源對顏色的再現較差。我們所看到的顏色偏差也較大。
(1)顯色指數
表示物體在光源照明下的顏色比基準光(太陽光)照明時顏色的偏離程度。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將太陽的顯色指數定為100,各類光源的顯色指數各不相同。我國國家標準“光源顯色性評價方法GB5702一2003”中規定用普朗克輻射體(色溫低于5000K)和組合日光(色溫高于5000K)做參照光源。為了檢驗物體在待測光源下所顯現的顏色與在參照光源下所顯現的顏色相符的程度,采用“一般顯色性指數”作為定量評價指標。顯色性指數最高為100,顯色性指數的高低,就表示物體在待測光源下“變色“和“失真”的程度。Ra值為100-75,顯色優良;75-50,顯色一般;50以下,顯色性差。
(2)常見光源顯色指數
白熾燈:一般顯色指數Ra97
日光燈/熒光燈:一般顯色指數Ra80~94
白色熒光燈:一般顯色指數Ra75~85
暖白色熒光燈:一般顯色指數Ra80~90
鹵鎢燈:一般顯色指數Ra95~99
高壓汞燈:一般顯色指數Ra22~51
高壓鈉燈:一般顯色指數Ra20~30
金屬鹵化物燈:一般顯色指數Ra60~70
LED:一般顯色指數Ra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