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顯色性怎么理解?光源對于物體顏色呈現的程度稱為顯色性,也就是顏色逼真的程度,顯色性高的光源對顏色的表現較好,顯色性低的光源對顏色的表現較差。光源的顯色性一般用顯色指數來表示,它是描述光源顯色性的一種評價方法。本文對光源顯色性及顯色指數的計算方法做了介紹,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光源顯色性怎么理解?
光源對物體的顯色能力稱為顯色性,是通過與同色溫的白熾燈下觀察到的物體顏色比較得到的。光源發射的光譜分布決定它的顏色,光譜分布不同,對各個顏色的顯色性亦大不相同。相同顏色的光源可以由不同的光譜組成,光源的光譜組成波長范圍越廣顯色品質越好。當光源光譜中缺少白熾燈下物體所反射的主波長時,會使物體顏色產生明顯的色差,色差程度越大,光源對該顏色的顯色性也就越差。目前,顯色指數仍是定義評價光源顯色性的普遍方法。
光源顯色性評價方法:
光源的顯色性一般用顯色指數來評價。顯色指數是光源顯色性的度量,以被測光源下物體的顏色和參考標準光源下物體顏色的相符程度來表示。CIE規定:參考標準光源的顯色指數Ra=100。當某光源的顯色性與參照標準光源相同時,則該光源的顯色指數為100。被測光源的顯色性與參考標準光源相比有差異時,其顯色指數 Ra<100,顯色指數越接近100,光源的顯色性越好。通常,Ra值在100~75之間的光源,屬于顯色性優良的光源;Ra值在75~50時,顯色性一般;Ra<50時,則為顯色性差。
光源的顯色指數怎么計算?
計算顯色指數的標準方法,是CIE制定的“測色法”。評價時采用一套14種試驗顏色樣品,根據在參照光源下和待測光源下各試驗色的色差△E,計算出光源特殊顯色指數Ri:
一般顯色指數Ra的計算公式:
光源的一般顯色指數越高,其顯色性就越好,對顏色的還原性越好。
通常是在已知待測光源的光譜能量分布P(λ)的情況下,進行顯色指數計算的,其主要步驟如下:
1.根據待測光源的光功率譜分布,計算待測光源的色度坐標(xc,yc)、(uc,vc)、相關色溫T;其中:
2.由待測光源的光功率譜分布和1-14試驗色的光譜輻亮度因數,計算待測光源下1-14號試驗色的色度坐標(xci,yci)并求相應(uci,vci)。
3.根據T選擇參照照明體,查表得出參照照明體的色度參數(ur,vr,cr,dr),以及在參照照明體下試驗色的顏色空間坐標U*ri、V*ri、W*ri。
4.由待測光源色坐標(uc,vc),求(cc,dc)以及待測光源下試驗色的色坐標(uci,vci)求(cci,dci),并計算試驗色的適應色位移(u'ci,v'ci),其中有:
5.計算待測光源下試驗色的U*ci、V*ci、W*ci。
6.求U*ri、V*ri、W*ri與U*ci、V*ci、W*ci的色差△Ei。
7.由△Ei得特殊顯色指數Ri和一般顯色指數Ra。